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2年沧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

时间:2023-09-05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2年沧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建设,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2年沧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2022年沧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在沧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cangzhou.gov.cn/)发布。请按照时间节点抓紧开展项目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
图片2022年沧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

2022年沧州市重大科技专项

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须知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域外企业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二、相关事项

1.无在研项目的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2.项目执行期起始时间应不早于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之日。处于执行期内或尚未验收结题的此类项目承担企业,不得再申报此类计划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要落实《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9〕1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4.如为合作申报项目,申报企业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分工任务、资金投入结构、知识产权归属等。

5.无实质性创新内容的单纯扩产量产、单纯技术研发项目不在支持范围。

6.一个申报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牵头申报一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项目涉及引进技术成果的,同一技术成果不能同时申报吸纳技术合同登记政策性补助项目。

7.同一技术内容已获省级及以上成果转化类科技项目支持的,不得申报。

8.各归口管理部门须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承担资质、科研诚信和社会领域信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报告)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要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网上申报登陆“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http://111.62.42.233:81/czkjjh/index/index!index.do)”。

1.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单位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项目。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企业相关信息,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

(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申报要求的相关附件一律上传,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项目申请人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市科技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归口用户管理”栏目新建审批用户,并分配管理权限。

四、纸件要求

1.通过“导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导出汇总表2份。

2.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

五、受理时间与地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9月4日至18日17:3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沧州市科学技术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42号)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重大科技专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沧调研指示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优化整合创新资源,加快推动全市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打通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支持一批具有知识产权且已熟化的高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优先支持已经结题的国家科技计划研发类项目、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发展类项目;优先支持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京津科技成果在沧转化;优先支持与科技特派团联合实施的成果转化;优先支持军民融合、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3年。拟支持10项左右,每项拟支持100万元-500万元。

一、高新技术产业与社会发展领域

重点支持绿色化工和管道装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各2项左右;我市“453”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项左右。拟支持项目总数7项左右。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及2023年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

2.转化的成果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企业引进国内外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的科技成果或企业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果核心技术获得发明专利,并处于中试成功或产业化初期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没有法律纠纷。

3.申报企业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2021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转化项目利税不低于20万元。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2021年度和2022年度销售收入均不低于5000万元且实现盈利,利税不低于2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专项资金申请额度的2倍。

4.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Ⅲ期临床试验且获得报产受理通知书;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涉及生产安全等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二)绩效目标

1.每个项目至少形成发明专利(或一类知识产权)1件,或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4件。

2.项目实现产业化规模,项目利税达到2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专项资金支持数额,培养1个高水平技术创新团队。

3.项目验收前一年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三)申报材料

1.填写《沧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请书》。

2.提供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

3.提供成果来源证明、知识产权证明。

4.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包括销售收入、企业利税、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及项目利税的审计报告。

5.提供有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合作协议、企业自筹经费承诺书等相关附件。

二、现代农业领域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沧调研指示精神,重点支持盐碱地综合利用及旱碱麦、优质农业新品种、高品质蔬菜、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型饲料及生物制剂、种养殖技术等产业化,拟支持3项左右。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转化的成果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企业引进国内外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的科技成果或企业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果核心技术获得发明专利,并处于中试成功或产业化初期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没有法律纠纷。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2021年度和2022年度销售收入均不低于1000万元且实现盈利,利润不低于100万元。转化项目销售收入不低于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专项资金申请额度的2倍。

3.涉及农业种业等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无实质性创新内容的单纯扩产量产、单纯技术研发项目不在支持范围。

(二)绩效目标

每个项目至少形成发明专利(或一类知识产权)1件,或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4件。

项目产品实现产业化规模,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培养1个高水平技术创新团队。

(三)申报材料

1.填写《沧州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请书》。

2.提供营业执照。

3.提供科技成果来源证明、知识产权证明。

4.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包括销售收入、企业利润、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及申报项目销售收入的审计报告。

5.提供有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合作协议、企业自筹经费承诺书等相关附件。

受理科室及电话: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2129117

附件1:

各类项目申报代码

2022-4301 绿色化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022-4302 管道装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022-4303 其他“453”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022-4304 现代农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受理科室及电话: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212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