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关于转发省厅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时间:2025-04-28

衡水市|关于转发省厅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衡水高新区经发局、滨湖新区经促局: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指导企业按时完成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时间:

市科技局受理县级科技部门申报推荐时间与省通知一致。企业向各县级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县市区通知为准。

二、申报流程: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继续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开展。

(一)各县级科技部门全面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辅导工作,审查申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告知承诺书等内容的真实性,并核实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信息是否一致、纸质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由企业所属县局留存备查。

(二)各县级科技部门汇总申报企业的基本信息,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相关文件附后),报送可编辑电子版(非扫描版)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

(三)企业越级申报,将不予受理。各申报企业在申报网站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时,需自行选择所在地归口管理部门,即衡水市科技局,申报书封皮统一选择河北省认定管理机构。

 附件:1.《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三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汇总表   附件2: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汇总表(报电子版)

      3. 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附件3: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衡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