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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19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科技管理部门,驻廊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廊坊市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廊科〔2025〕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功能定位
1.重点实验室。聚焦学科前沿、行业前沿,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和开放合作,引领支撑科学发展、技术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2.技术创新中心。聚焦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技术扩散与服务,打造企业创新生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3.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依托优势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和发展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聚集产业技术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引领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区域特色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1.聚焦我市现代商贸物流主导产业,支持在农村电商、跨境电商、智慧物流、智能仓储、供应链管理等现代商贸物流全产业链及行业细分领域建立科技研发平台。通过整合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协同和标准制定,推动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开展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切实降低物流成本,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2.聚焦我市电子信息主导产业,布局大数据和云计算、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型显示、光电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智能信息终端等方向,支持以围绕电子信息产业应用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联合产业上下游开展场景示范应用、培育产业创新生态为目的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
3.聚焦京津冀“六链五群”产业协同布局,推进“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借引京津先进技术资源,鼓励推动我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一批科技研发平台,合作开展相关产业“卡点”攻关和成果转化。
4.聚焦我市2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技研发平台,鼓励创新主体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集聚创新要素,加速产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创新技术、资源共享,引领我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按照《廊坊市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廊科〔2025〕11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管理办法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通知公告栏—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四、申报程序
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科技管理部门,驻廊坊高校、科研院所和市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和推荐。
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与现场考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将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现场考察表(附件2)、申请书、廊坊市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方案(附件3)、佐证材料各1份,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印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法规平台科,市科技局将视情况对初审及现场考察情况进行抽查。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线上申报。
2.按照诚信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和申报平台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企业经营正常,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新建平台名称、研究方向进行审核把关。
4.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单位指导,做好政策解读、筛选、审核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六、时间安排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6月16日17:00
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6月20日17:00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6月23日17:00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7:00,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秀艳 关泽琳
联系电话:5212191
邮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西门快递驿站(廊坊市科学技术局收)。
附件:
1.廊坊市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