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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26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开区科技局:
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引导全市科技型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根据《关于印发<邯郸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邯科规〔2022〕1号)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邯郸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为邯郸市域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来保持正增长;
3.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具有显著的产业链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已成为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4.企业上年度R&D经费支出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要在3%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在行业领域研发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5.企业自2024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不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未认定为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
二、申报材料
1.邯郸市科技领军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企业注册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材料中的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4.企业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及授权证书,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文件、证书;
5.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佐证材料;
6.企业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佐证材料。
三、相关要求
请于7月31日前,将装订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附件:邯郸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申请材料.docx
邯郸市科技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