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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05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廊坊市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廊科〔2025〕11号),市科技局组织了2025年度市级科技研发平台认定工作,现将通过认定的平台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研发平台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持续提升研发平台研发水平。各研发平台依托单位要履行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提供人员、经费、设施等保障,不断提升研发平台建设水平,助推我市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
附件: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