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24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开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受理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等2类市级研发平台申请。

二、政策依据

根据《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邯郸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和认定工作。

三、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为我市域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

2.符合对应市级研发平台认定条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编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2.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报送市科技局。

3.市级及以上科研院所、驻邯单位,可通过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

(一)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需提交《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1.技术创新中心固定人员情况;

2.技术创新中心科研、办公用房和仪器设备、装备情况;

3.近三年来承担的研究开发项目、获得经费情况;

4.获得科技成果情况;

5.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研发投入审计报告;

7.其它证明材料。

(二)市级重点实验室。需提交《邯郸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1.实验室固定人员情况;

2.实验室科研、办公用房和仪器设备、装备情况;

3.近三年来承担的研究开发项目、获得经费情况;

4.获得科技成果情况;

5.其它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2.申报单位和拟申报平台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记录。属企业性质的,生产经营正常。

3.申报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并填写《市级研发平台申报汇总表》,于2026年8月31日前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万喻

联系电话:3113889

邮箱:Law0310@163.com


附件:1.《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等办法      

            2.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         

            3.邯郸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4.市级研发平台申报汇总表     



邯郸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