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廊坊市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

时间:2026-07-16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廊坊市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科技管理部门,市直相关单位,各研发平台依托单位:

根据《廊坊市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廊坊市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已纳入管理序列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参加本次评估(2025年新建市级研发平台除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对参评平台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取得的工作绩效,按照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评估材料包括绩效评估基础数据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估基础数据为2025年全年度汇总数据(同步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总结报告为2025年平台组织管理、基本工作情况等方面的重点说明(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3)。

三、评估流程

(一)提交材料。绩效评估材料填报及审核均通过登录“廊坊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在线操作。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操作步骤详见“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廊坊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通知公告”一栏中下载)。平台填报绩效评估申报书时应按照平台类别(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选择填报入口。

参评平台于8月7前完成填报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

(二)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于8月10日前完成审核,并将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报归口管理部门。依托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归口审核。归口管理部门于8月16日前完成审核、现场考察等工作,并将审核后的绩效评估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科技平台科。

四、有关说明

(一)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域内平台参加绩效评估,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按时提交绩效评估材料。

(二)提交材料、归口审核时间截止,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在系统中未提交任何材料的视为不参加绩效评估。无故不参评视为绩效评估不合格。

(三)申报材料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受理涉密材料,不得在非涉密材料中标注密级。如违反规定,平台依托单位和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视为绩效评估不合格。

(四)各归口管理部门对参评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如依托单位存在外迁离廊、注销等不能保障正常运行等重大问题,向市科技局提出撤销意见。

(五)“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用户名和密码遗失以及填报流程问题,可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系统技术故障等问题可与技术支持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秀艳  高振涵

联系电话:5212191

邮寄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西门快递驿站(廊坊市科学技术局收)。

技术支持电话:0311-85866036

 

附件:

1.参加绩效评估平台名单.xlsx

2廊坊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指标体系.docx

3.廊坊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