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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8-06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作为重大科技研发平台在组织科研任务、集聚创新资源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优势,以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平台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市科技局会同实验室研究编制了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本次专项围绕沧州市绿色化工产业需求,聚焦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绿色生物制造、资源循环与高效利用、智能化工与装备等实验室重点布局方向,重点支持沧州市域内具有转化潜力创新成果的企业为主体,联合实验室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附件: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4日
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由河北省科技厅主管,沧州市政府主建,河北工业大学牵头,联合京津冀地区优势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化工企业共同建设的新型科技创新平台,于2025年12月29日成立。实验室以构建河北省绿色化工产业“科技创新总平台,产业生态总链长”为目标,着力打造成为京津冀地区化工领域的中试首选地、协同创新枢纽、全链条创新平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实验室坚持需求导向,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产学研协同答题,市场验题”的科技攻关模式,旨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项目成熟度,设立前沿技术研究、产业技术攻关、中试熟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多层次梯度的项目支持体系,并开展常态化项目组织和项目申报。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范围
围绕沧州市绿色化工产业需求,聚焦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绿色生物制造、资源循环与高效利用、智能化工与装备等实验室重点布局方向,重点支持沧州市域内持有转化潜力创新成果的企业为主体,联合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突破一批绿色化工领域关键技术,实现一批科技成果转化。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须以实验室客座研究员身份开展研究工作,双方通过签订客座研究员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分工、科研成果归属和共享等。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需求组建协作团队,团队成员信息须向实验室报备。
3.预期成果具备清晰的产业应用前景或社会效益,关键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应用及综合效益等绩效指标须具体、可量化。
4.申报单位要以项目成果转化或自主实施落地为目标,且需承诺后续项目优先落地沧州,同时实验室持股平台及相关基金具有优先投资入股的权利。
5.经费预算真实合理,知识产权自主可控、权属清晰,且与任何主体无纠纷异议。同一团队不得就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
6.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要求双方分工明确,权属清晰,内容与所申报项目紧密关联,格式规范,协议(合同)使用印章应为法人单位印章。
7.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项目执行期为1年或2年,鼓励项目执行期设为1年。
三、项目支持
1.项目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50-200万元,视项目研究内容和绩效目标一事一议。项目经费不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在实验室内部设立财务专账,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科技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2.支持方式。参照“拨投结合”“先投后股”的原则,当科技成果达到约定条件,如实施生产应用、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等并产生相关收益后,各方按约定进行权益分配。
3.平台支撑。实验室可为科研人员提供科技研发中心、分析检测中心、中试车间及完善的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配备专业运营团队,以科技成果落地为导向,为科研人员提供“研发—中试—产业转化”全链条服务。
四、项目管理
实验室参照《沧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规章,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并进行里程碑式考核。
五、申报程序
具体流程为: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专家函评、现场答辩)→现场考察(必要时)→项目审批→正式立项。
六、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26日。
七、申报方式
1.请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将签字盖章扫描PDF及Word版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于8月28日前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2.《客座研究员聘用协议》待甲方项目审批后双方签署。
联系人: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贺璐昕 2129776
邮箱:kjcx9112@126.com
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张艳华 5551905
附件: